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

发布人: yl23463永利 | 发布时间: 2020-03-02 | 阅读数:

我国财税金融法研究的产生和发展伴生于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厦门大学是国内较早开展财税金融法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单位之一。2009年“厦门大学财税法教学团队”入选为教育部、财政部立项建设的“国家级教学团队”,2015年“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创新团队”入选“厦门大学校长基金”资助的首批校级创新团队。以创新团队为基础,依托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经济法学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专门研究机构,2015年“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获批为“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yl23463永利廖益新教授担任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李刚副教授担任中心副主任。中心陆续主持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级、省部级、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重要课题,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了大量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了系列性的研究专著。经过30余年的建设积累,我校财税金融法学科已经发展成为底蕴深厚、充满活力、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学科,中心已经形成老中青搭配、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成为高素质财税金融法治人才培养和提供决策咨询重要基地。

自成立以来,厦门大学财税金融法治研究中心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紧密跟踪国际学术研究发展前沿,注意组织团队力量围绕当前国际和国内财税金融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努力使中心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能够结合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和财税金融法治建设的需要,主动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决策工作提供咨询建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投资海外、服务国家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时代课题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先后受到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表扬与感谢,获得了国内外学界与实务界同行的关注和好评。

一、关注现实,贴近决策,服务国家战略

中心牢固树立学术研究主动瞄准国际国内前沿问题,研究成果致力服务于社会实践的理念意识,积极申报承担和参与了一系列国家和省部级关涉财税金融改革的重要课题,努力使课题研究能够对标国家战略,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成立以来,中心累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5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教育部文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50余项、重大横向项目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百篇,出版各类专著教材100余部,具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中心坚持求真务实的研究态度,力求具备全面历史的视角,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扎实可靠的科学论证,极大地丰富了我国财税金融法学术理论,深化和提升了财税金融法研究层次和研究水平,也为国家财税金融立法、执法及司法等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奠定了我校财税金融法研究在国内的领先地位与突出优势。

中心的财税法研究尤其是国际税法研究方面,体现出国内一流水准,长期引领国内财税法学术研究方向,并在国内外产生巨大的学术影响力。鉴于在国际税收协定方面的长期研究经验和成果积累,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02年曾专项委托廖益新教授负责从事中国对外谈签税收协定工作文本的修订课题研究,并先后两次专门委托廖益新教授及其团队成员从事《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及注释》2005年修订版和2010年修订版的中文版翻译和修订内容的研究工作,形成了当时新的协定谈判工作文本,中心的智力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国家主管部门的对外谈签协定实际工作。廖益新教授和朱炎生教授共同带领研究团队接受财政部税政司委托开展中国落实BEPS行动计划分析、数字经济问题等方面的研究,有力支撑相关工作,财政部税政司2018年12月25日专门致函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版的《2005年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及注释》(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中英对照本,约90万字)、《2010年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及注释》(中国税务出版社2012年4月出版,中英对照本,约126万字)、《OECD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文献集》(上下两册,中国税务出版社2016年5月出版,中英对照本,全书约108万字)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的《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的解释性声明官方译本等重要文献均以中心团队的研究、翻译的直接成果为基础,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中心的金融法研究一直紧贴国际国内形势发展需要,既扎根于基础理论,又紧扣前沿问题,以高度的学术“灵敏度”与极强的“创新力”,占领学术高地,紧紧围绕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国际金融危机中法律问题、互联网金融等重大现实问题,取得了丰硕成果。比如,面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秩序的嬗变以及法律上的应对策略,中心科研团队从金融、财税、投资三大领域切入,对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重构以国际金融、国际投资以及国际税收为核心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已有行动和成果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的趋向进行前瞻性的论证。再如,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为起点,拓宽至“新发展理念”下中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问题完成了多项国家级课题,拓展了金融法学研究视野,丰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紧贴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制度建设的需要,让知识转化成真正的生产力以服务社会,推动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立法建设以及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实践的进程,为贯彻与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重要作用。又如,针对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实施,在自由贸易区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系列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参与发起成立中国自贸试验区法治智库联盟,承接了中国法学会和福建自贸区建设的委托课题、立法起草、法律咨询以及相关培训工作,成功举办了“2017年中国经济法治高端论坛暨自贸区金融创新与监管法律问题研讨会”等高端学术论坛,推出了系列学术专著和高水平学术论文,充分发挥出智库功能。由中心主持的“yl23463永利经济法学文库”“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文库”“金融法学文库”以“前沿意识、精品理念”为价值追求,已出版系列学术专著五十余部,成果品质和数量国内相关学术领域内首屈一指,处于领先的地位。

二、走出国门,服务社会,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厦大声音

中心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开展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并积极与国内外知名的财税法研究和教育机构构建发展实质性的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关系。中心成员曾先后赴美国哈佛大学、纽约大学、波士顿大学、密歇根大学、乔治城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马萨诸塞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约克大学、赫尔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德国马德格堡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日本神户大学等国外高校和香港大学、台湾大学、台湾东吴大学从事访问研修和教学活动。中心目前已与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荷兰国际税收文献局(IBFD)、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的奥地利税法和国际税法研究中心、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商法与税yl23463永利、悉尼大学商学院等国际著名财税法教育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研究和教育交流合作关系。2015年中心与荷兰国际税收文献局(IBFD)合作在厦大举办了“第二届国际税法前沿论坛”,2018年与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以“应对全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税收挑战”为主题的“第六届国际税法前沿论坛”。朱炎生教授先后参加了联合国税务国际合作专家委员会第十届年会、国际学术团体“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监测组”举行的题为“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挑战”的国际学术会议、国际财政协会举办的“第九届亚非国际财政协会大会”、“税收与区块链技术:数字税收的转型”国际学术研讨会,均应邀作作大会主题发言。中心自2014年起与维也纳经济大学的国际税法和奥地利税法研究院每年合作在厦门大学举办“国际税法全国暑期学校”项目,由合作双方选派教师(以奥方指派教师为主)讲授国际税法前沿发展和经典案例分析,面向全球招收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青年教师、税务官员和企业财税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该暑期学校已连续举办6届,每届招收学员均超过120多人,为培养适应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形势需要的国际税法专业人才,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国内外业界的好评。

中心倡导紧贴地气,解决企事业单位财税金融法律实务的需求的风格,努力寻求学术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结合。2014年开始承接厦门鹭江公证处委托的围绕“互联网金融时代公证法律与自动化系列问题研究”的系列课题,已经到账经费271万元。该项目主要研究互联网金融时代公证法律与信息技术挑战,持续跟踪电子公证在互联网金融中推广与应用所遇到的法律、政策以及技术方面的新问题,致力于现实问题并提出前瞻性的预防措施等。2014年7月,依托该项目成立的“厦门大学公证法律与信息化研究中心”成为我校第一个文科与工科相结合,集金融法、电子公证与信息化为一体的跨学科研究基地,成为国内公证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智库平台,也是我校促进“文工交叉”、产研学一体化的典范。中心紧密对接地方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的立法起草、立法咨询以及地方发展需求,刘志云教授、林秀芹教授、刘连泰教授、游钰副教授、王兰副教授等多位成员兼任厦门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厦门市法制局立法咨询会议,完成了“厦门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规定”“厦门市烟草专卖说理式行政处罚规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立法研究”等委托项目,积极为厦门市法治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刘志云教授、刘连泰教授、肖伟教授、阳建勋副教授等承担了面向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大量法律实务课程,面向社会广泛传播法治理念。肖伟教授常年为证券交易所、大型国企、金融企业等单位所面临的监管或法律难题提供智力支持,所撰写的咨询报告得到了监管机构与交易所的好评。

通过广泛深入的国际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活动,中心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建立了稳固的学术合作关系,也同时扩大提升了我校声誉和财税金融法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

三、春风化雨、立德树人,打造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yl23463永利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先后在国际法和经济法硕士和博士学位点分别设置了国际税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研究方向,培养财税法和金融法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2006年在我校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基础上,设立经济法博士点,金融法成为主要招生方向,2013年yl23463永利设立国内第一个财税法学专业博士点,也是全国首个同时设置硕士点和博士点的财税法专业。经过三十余年砥砺发展,中心日益壮大,财税金融法学成为我校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学科,并成为我国金融法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为培养造就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奠定了重要基础。

应我国金融立法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所需,朱崇实教授主编的《金融法教程》于1995年正式出版,20余年来始终立足于我国金融改革和金融法治变化的生动实践,并持续修订创新,深深地影响了几代学子,2017年正式推出第4版,已成为国内发行时间最长、数量最大的金融法经典教材。廖益新教授主编的《国际税法学》教材先后入选“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杨斌教授独著或主编的《税收学原理》和《中国税收法律制度》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的《税收学》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财税金融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科研人员和在校同学都需要密切关注实践,加强与实务部门交流互动。中心自2014年开始专门设立为硕士生安排校外导师的金融法方向班,校外导师云集国内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上市公司、知名律所等金融、法律界一流精英。在导师分配方面,班级在传统导师与学生“一对一”的主导师制度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导师组模式,金融法方向硕士班的同学将共享校内外导师资源,同学间不再有专业隔阂,排除门户之见,从而最大程度上凝聚和发挥集体的智慧与力量。通过五年来的尝试、摸索与磨合,金融法方向班已成为在厦大yl23463永利,乃至全国著名院校yl23463永利非常有特色的班级之一。

中心还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福建乐丰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厦门市律协金融法委员会等机构建立紧密地交流与合作关系,通过“学者-法官”对话交流会、实务机构现场教学等活动,促进学生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践。中心举办的“远大”金融法论坛已成功举办60场,完全由中心学生自行组织的学习交流分享活动的“远大”金融法读书会也已经成功举办15期,极大地开阔了学生视野,锻炼了学生独立解决和组织协调问题的能力,取得了良好反响与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