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强学术沙龙之“优秀法学论文赏析”顺利举行

发布人: 刘茜 | 发布时间: 2023-11-20 | 阅读数:

10月30日晚,第二十四季南强学术沙龙第一期“优秀法学论文赏析”活动在yl23463永利A202教室顺利举行。本次沙龙由2022级硕士研究生毛宇欣同学主持,本次沙龙的三位主讲人分别为2023级硕士研究生张诚、梁津梅以及饶涛盛同学。三位同学依次分享和赏析了自己甄选的论文,并与线上线下各位同学进行了热烈的学术探讨。肖伟教授作为本次学术沙龙的特邀指导嘉宾,对几位主讲人的赏析及其所选论文进行了深入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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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发言的是张诚同学,她鉴赏的论文是武汉大学yl23463永利副教授袁康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先行赔付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张诚同学分析了证券先行赔付制度现有论文的撰写方向,认为该文选取了以投保基金构建先行赔付制度的创新视角,在研究方法上注重以域外经验、实务案例、图表数据加强对观点的佐证力度,并认为文章的不足之处在于对新制度适用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未作实质性分析。肖老师认为本文针对实务当中“一多一少”两个痛点,即投保基金金额多而证券先行赔付案例少的问题,跳出了现有规定的框架,提出增加投保基金用途的建议,提醒同学们关注现实问题。同时,肖伟老师指出同学们应当多与实务界的一线人员交流沟通,这有助于我们结合自身所学发现现实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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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发言的同学是梁津梅,她赏析了《虚假陈述比例连带责任的认定模式与体系展开》一文,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邹学庚。梁津梅同学认为这篇文章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如这篇文章运用了丰富的研究方法,又如本篇文章行文严谨、逻辑结构严密、保持前后论证思路的一贯性等,但也存在未明确追偿比例计算思路的不足。肖老师认为考虑到主观上只有一般过失、甚至轻微过失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等在虚假陈述案件中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不应该令这些主体与“首恶”承担连带责任,考虑到其从工作中获得的受益,要求这些主体承担连带责任也属过当,可以考虑补充责任的引入,并设置相应的限额。肖伟老师同时认为这篇文章值得同学们学习的地方在于其开门见山提出问题。老师提醒同学们论文写作要有问题意识,不能为了写论文而写论文,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要善于发现法律实践以及法律理论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研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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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位主讲人饶涛盛同学赏析的论文是北京大学洪国盛博士的《义务范围理论下证券服务机构过失虚假陈述赔偿责任》。饶涛盛同学认为该论文以义务范围理论研究证券服务机构过失虚假陈述的责任承担问题,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和学术新颖性。本文按照“提出理论、证成理论、应用理论”的行文思路进行,条理清晰。在研究方法方面采用了案例分析、比较分析以及规范分析的方法,深入浅出地阐明了义务范围理论的核心观点,值得大家学习。肖老师总结道,义务范围理论的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同证券服务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探讨。同时,他强调同学们在学术研究中一定要克服日常用语的笼统性,在论文写作时遣词造句要注意严谨,保持学术用语的精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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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肖伟老师还与在场其他同学以及线上参会的同学展开了学术交流,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于本次学术沙龙的感想与体会。最后肖伟教授对本次学术沙龙进行了总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肖老师提醒在场同学们应当勤奋阅读,尤其是应当多多赏析一些优秀期刊上发表的优秀论文,这对于同学们的论文阅读以及写作能力的提升有着很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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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三位主讲人的精彩赏析、肖伟老师的精彩点评以及同学们的热情互动下,本次南强学术沙龙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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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湘文

图: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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